安徽教师招考网相关[教师招考] 信息“关于印发《马鞍山市特聘教师计划实施方案》的通知”由本站 发布 ,更多信息,
马教秘〔2011〕106号
各区教育局,各有关学校:
近年来,市、区教育行政部门高度重视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,强化培训、推进交流、依法管理,广大中小学教师的职业道德修养和课堂教学能力不断提升,教师队伍的结构进一步改善,为全市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撑。但还应该看到,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发展还不平衡,城乡之间、区域之间师资力量差距明显,直接影响到教育公平和均衡。就市区而言,多数边远公办初中师资力量比较薄弱尤其是骨干教师缺乏,导致教育质量不高、办学规模萎缩和资源闲置。对此,社会各界十分关注,市教育局高度重视。
为推进义务教育公平,加强公办初中建设,市教育局报经市政府同意,决定实施“特聘教师计划”,以此拉动边远初中教师队伍整体水平的快速提升,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,促进全市义务教育健康协调发展。
《马鞍山市特聘教师计划实施方案》已经市政府批准,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二 一一年四月十八日
马鞍山市特聘教师计划实施方案
为推进义务教育公平,加强公办初中建设,经市政府同意,市教育局决定实施“特聘教师计划”。即在市区边远初中设立若干个特聘教师岗位,给予特殊的政策和待遇,鼓励和引导市区优质学校的骨干教师前去任教,以此拉动边远初中教师队伍整体水平的快速提升,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,促进全市义务教育健康协调发展。具体方案如下:
一、设岗学校
在市一中、市四中(初中部)、市九中、市十六中、市十九中和银塘初中等6所边远学校设立特聘教师岗位,岗位期限为3年。
二、特聘教师的数量和分配
根据上述6所学校的师资现状及实际需求,本次共设22个特聘教师岗位。其中,市一中设4个岗位,分别为生物、政治、地理和美术学科;市四中(初中部)设3个岗位,分别为语文、数学和化学学科;市九中设3个岗位,分别为数学、物理和历史学科;市十六中设3个岗位,分别为数学、英语和历史学科;市十九中设5个岗位,分别为数学、物理、化学、生物和历史学科;银塘初中设4个岗位,分别为数学、化学、英语和生物学科。
三、特聘教师的条件、工作职责和相关待遇
(一)条件
特聘教师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:
1.遵纪守法,师德高尚,身心健康;
2.是市区公办普通中学在编在岗教师;
3.具备中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;
4.现为校级以上骨干教师;
5.原则上,男教师年龄不超过50周岁,女教师年龄不超过45周岁。
同等条件下,获得市级以上骨干教师、教坛新星、优秀教师等称号的优先聘用。
(二)工作职责
特聘教师在服务期内应履行以下职责:
1.从事一线教学工作,担任学科教研组长或组长助理;
2.充分发挥骨干、示范和引领作用,做好传、帮、带,培养本学科骨干团队,为学校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支撑;
3.带头开展校本教研和校本培训活动,每学期上示范课3节以上,听课、评课10节以上。
(三)相关待遇
特聘教师在服务期内享受以下待遇:
1.原学校照发基本工资、绩效工资和福利待遇,且奖励性绩效工资享受前10名的平均数。
2.现为校级骨干教师的,到岗后直接认定为市级骨干教师,同时享受每月500元的津贴;现为市级骨干教师的,到岗后直接认定为市学科带头人,同时享受每月800元的津贴;现为市学科带头人的,到岗后优先参评特级教师,同时享受每月1000元的津贴。
3、市一中、市四中、市九中、市十九中和银塘初中的特聘教师享受每月200元的交通补贴,市十六的特聘教师享受每月100元的交通补贴。
4.现为中学一级教师职务的,到岗后如符合评审条件,可不受原学校高级教师职数限制直接评聘中学高级教师职务,并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。
5.在评优、评先等方面予以倾斜;优先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外出培训、疗养等活动。
四、考核和奖惩
特聘教师到岗前须向市教育局人事科提交一份“岗位履职计划”。每学期结束前,市教育局人事部门组织专家组对特聘教师的履职情况进行考核(考核表附后),考核结果分为优秀、合格、不合格三个等次。考核方式为个人述职、查阅资料、召开师生座谈会或测评、个别谈话。
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享受规定的特聘教师待遇,其中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另奖励1000元;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不享受特聘教师待遇,并由市教育局人事科将其退回原学校。
五、实施步骤
(一)公布“特聘教师计划”。5月3日,在《马鞍山日报》、《皖江晚报》和马鞍山教育信息网上发布“特聘教师计划”实施方案。
(二)组织报名。5月15日至30日,市教育局组织报名。符合条件的教师首先填写《马鞍山市特聘教师报名表》(在马鞍山教育信息网上下载或直接到市教育局人事科领取),经所在学校签署意见、加盖公章后送市教育局人事科。
(三)组织考核。6月10日之前,市教育局人事科会同教研室和设岗学校对报名者进行考核,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师德、课堂教学能力和工作表现。
(四)确定人选。6月15日前,市教育局研究确定人选,并同人选所在学校沟通。
(五)签发派遣证。本学期结束前,市教育局人事科向特聘教师签发派遣证。
(六)报到上班。暑期开学,特聘教师持市教育局人事科签发的派遣证前往设岗学校报到上班。
六、有关问题的说明和处理
(一)特聘教师的行政关系、工资关系不转,服务期满后仍回原学校工作。
(二)特聘教师服务期满回原学校工作后,在受援学校取得的市级以上骨干教师称号和中学高级职称予以保留。
(三)派出学校空缺的岗位,若学校人员安排有困难,可采取由接收学校置换教师等方式顶岗。
(四)特聘教师的津贴每学期集中核发一次(考核结果公布后即发),交通补贴按月核发。核发工作由市教育局财务部门负责,所需资金由市财政予以保证。
(五)特聘教师评聘高级教师职务所需指标,由市有关部门专门核定下达;特聘教师年度考核优秀指标,由教育主管部门单列。
(六)市教育局给予派出学校一定的经费补贴。
(七)设岗学校现有的市学科带头人、市骨干教师,比照特聘教师的标准享受津贴和交通补贴。
七、有关要求
实施“特聘教师计划”是贯彻科学发展观,推进教育公平和教育均衡的重要举措。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学校要进一步统一思想、提高认识,积极配合市教育局做好“特聘教师计划”的组织实施工作。
本方案由市教育局人事科负责解释。
附件:
2.马鞍山市特聘教师考核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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